水暖之家讯: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监督与管理条例有哪些?
第1条电力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供电、用电的监督和管理。供电、用电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。供电、用电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,应当出示证件。供电、用电监督检查管理的具体办法,由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另行制定。
第2条在用户受送电装置上作业的电工,必须经电力管理部门考核合格,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《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》,方可上岗作业。承装、承修、承试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的单位,必须经电力管理部门审核合格,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《承装(修)电力设施许可证》后,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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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气知识|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监督与管理条例有哪些?
2017-02-13 浏览:96